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审议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有关情况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胡华平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与会董事选举胡华平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胡华平。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选举及审议,同意胡华平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孙凯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调整后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1.主任委员:胡华平
  2.委员:胡华平、莫怒、汪国维、纪懿桓、孙凯、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
  3.投资评审工作组
  (1)组长:莫怒
  (2)工作组成员:企划部、法律合规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生产业务部、科创信息部、安全环保部的负责人
  (二)提名委员会
  1.主任委员:胡文晟(独立董事)
  2.委员:胡华平、汪国维、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杨清娟(独立董事)
  (三)审计委员会
  1.主任委员:蒋雪娇(独立董事)
  2.委员:胡华平、汪国维、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杨清娟(独立董事)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主任委员:胡文晟(独立董事)
  2.委员:胡华平、汪国维、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杨清娟(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已选举胡华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16:30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同日17: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凯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第一项《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由董事、总经理莫怒主持审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后,由胡华平董事长主持审议后续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选举董事胡华平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华平。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选举董事长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审议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选举及审议,同意胡华平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孙凯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调整后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选举董事长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成员和
  工作组组成名单
  一、战略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胡华平
  (二)委员:胡华平、莫怒、汪国维、纪懿桓、孙凯、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
  (三)投资评审工作组
  1.组长:莫怒
  2.工作组成员:企划部、法律合规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生产业务部、科创信息部、安全环保部的负责人
  二、提名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胡文晟(独立董事)
  (二)委员:胡华平、汪国维、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杨清娟(独立董事)
  三、审计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蒋雪娇(独立董事)
  (二)委员:胡华平、汪国维、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杨清娟(独立董事)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胡文晟(独立董事)
  (二)委员:胡华平、汪国维、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杨清娟(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8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莫怒主持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88人,代表股份1,622,460,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300,433,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6人,代表股份322,026,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83%。
  (三)公司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刘卓昀、黄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两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审议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表决结果:胡华平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审议投资建设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刘卓昀、黄夏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