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行业轮动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行业轮动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行业轮动FOF,交易代码:501220;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近期,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大幅波动,且场内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损失。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1月30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有效申请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证监会信息披露平台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操作。 3、截止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请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溢价风险,二级市场的溢价购买会让投资者除了承担传统的市场风险外,还将承担额外的溢价成本。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第18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红利港股ETF”。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6年2月5日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6年2月6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2)本基金将于2026年1月30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6年1月30日10:30起复牌。 (3)咨询办法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 ETF变更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30日起变更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的扩位证券简称,各基金的基金代码及其他名称、简称均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 本次变更上述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 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30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8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国泰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8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国泰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4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