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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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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桂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09)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孔雪屏、姜军成、穆国强、孙秀丽回避表决)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91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5年12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7,220,077股,发行价格15.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6.58元,扣除发行费用1,910,584.9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8,089,411.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1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7,220,077股,发行价格为15.54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6.58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10,584.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8,089,411.6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 010002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6年1月16日,募集资金已扣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0.02亿元,当前余额为11.98亿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防范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佳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因市场波动而受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现金管理的审批及执行情况,推动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物业等事项。
  2026年度预计与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000.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桂林、孔雪屏、姜军成、穆国强、孙秀丽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及2025年度发生金额不含税且未经审计。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他小计主要系公司与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电星河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故合并列示。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超过了预计额度,但与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二、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李立功;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注册资本:人民币2,119,806万元;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878.60亿元,利润总额为35.01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809.23亿元,净资产为1,977.48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电子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电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特大型集团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有履约能力。
  (二)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戴湘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2401;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79.91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营登证字第49号文执行);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自行开发的电子出版物、零售各类软件及电子出版物。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02.95亿元、净利润为0.24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18.81亿元、净资产为122.37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长城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长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郭昭平;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31层;注册资本:人民币364,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承包、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909.01亿元,净利润为3.95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271.09亿元,净资产为367.13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信息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电信息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谌志华;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93,378.66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电子产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安全咨询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科技中介服务;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1.98亿元,净利润为-0.09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0.71亿元,净资产为59.48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软件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软件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易联”)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徐本胜;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1,728.29万元;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与系统集成、集成电路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电子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及电子系统工程、通讯工程的承包与组织管理;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汽车、汽车零配件;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教育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98亿元,净利润为0.63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0.30亿元,净资产为16.53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易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电易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六)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肖立书;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金大道338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47,291.42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服务。)。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4.35亿元,净利润为3.84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81.36亿元,净资产为279.21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振华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振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七)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达”)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郭颖;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107,000万元;经营范围:共用天线系统的安装、设计;无线电通信、光通信、卫星通信、工业自动化、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安全监控报警和数据采集电子系统的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制造;机械、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的销售;五金交电、超短波无线电通信设备、移动电话的销售;制冷、空调设备的销售、安装、修理、技术咨询服务;承办展览业务;建筑设计、安装;仓储;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56亿元,净利润为3.43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3.39亿元,净资产为27.49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瑞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瑞达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八)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产业集团”)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陆志鹏;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1908;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04亿元,净利润为-3.18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9.26亿元,净资产为8.60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数据产业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数据产业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商品、原材料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商品、原材料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接受劳务服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提供劳务服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预计2026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000.00万元;预计2026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000.00万元,此等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时签署。
  (二)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三)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以签署协议、合同或订单形式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电国际物流(北京)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中电易联各下属企业及中国电子其他下属企业提供货物仓储物流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业务资源,发挥公司专业优势。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云公司”)主要从事信息服务业务,关联方中国长城等为其提供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以及中国电子云公司为中国电子及下属公司提供云平台的产品及服务,中国系统、中国电子云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上存在上、下游关系,关联交易对中国系统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4.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系统之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从事高科技工程业务,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提供高科技工程服务,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高科技工程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5.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6.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客观,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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