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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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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加达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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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加达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大中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中新能源”)提交的《加达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生态修复方案》”)于近日通过了自然资源部的专家评审。
  一、《生态修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的情况
  受自然资源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大中新能源提交的《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该《生态修复方案》达到《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格式基本符合要求,内容较为齐全,基本反映了矿区生态修复有关情况。矿山基本情况介绍清晰、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及采矿用地审批情况明确、矿区生态状况清楚;确定的调查范围、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完整并符合要求;问题识别及诊断评价较合理,修复可行性分析较准确;修复分区及修复时序安排符合矿山实际;工程部署及修复措施基本可行;进度安排较合理;公众参与和保障措施较完备。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的四川加达锂矿探矿权勘查面积为21.2247平方公里。首采区(2.056平方公里)已通过自然资源部评审备案的锂矿资源矿石量为4,343.60万吨,平均品位为1.38%,Li2O矿物量为60.09万吨,折合碳酸锂当量约为148.42万吨。首采区经自然资源部评审通过的开采规模为260万吨/年。参照行业技术水平,达产后每年开采的原矿可以生产约5万吨碳酸锂。首采区之外资源增储潜力较大。公司已于2025年9月开始副产矿的销售,未来将继续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作为矿山开采企业,始终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置于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系统推进矿山环境管理与生态恢复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控制作业范围,降低环境扰动。四川加达锂矿采用盾构机建设地下运输隧道,生产和运输不会因冬季恶劣天气影响中断,并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土地和植被的破坏。公司将贯彻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对开采过程中损毁的土地及时进行治理与生态恢复,确保矿山环境持续改善。
  本次《生态修复方案》通过专家组评审,是公司推进四川加达锂矿采矿权申请的关键环节。大中新能源近期将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的《采矿权首次登记临时服务指南》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决定;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等时间,不计入时限。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加达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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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9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6,081,2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17,964,872.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77,892.37元)后的余额为1,848,116,328.00元,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868,462.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5,247,86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临时补流专户,分别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存放、IPO临时补流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已与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临时补流专户的各商业银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2024年7月11日、2025年8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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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610000010120100270418)为公司150万吨/年球团项目的专项存储账户。目前,该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金日晟矿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与国都证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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