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定期存款
  ● 投资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注:上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数据进行统计。
  (四)投资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购买了银行定期存款,产品期限1年,产品到期日为2027年1月27日,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市锦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锦宏”)持有公司股份9,189,859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41%。上述股份为新余锦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余锦宏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日~2026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10,0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3)①本企业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适用前述①、②项时,本企业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4)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新余锦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新余锦宏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新余锦宏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