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7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正在筹划由浙江沪杭甬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镇洋发展,证券代码:60321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镇洋转债,转债代码:113681)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复牌。 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5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5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估值等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相应批准、核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6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镇洋转债”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镇洋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14时 (四)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债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镇洋转债”数量为1,297,98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22.39%。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镇洋转债”承继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297,98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章佳平、童碧君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