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和废止。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其中《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废止并重新制定后名称变更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及废止并重新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