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乃由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而作出。为保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同步性,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董事会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自2026年1月28日起: 熊焰韧女士(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已获指定为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首席独董”)。 首席独董的责任并没有异于或高于其他独董。熊焰韧女士获指定为首席独董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及加强:(1) 独董彼此之间;(2) 独董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之间;以及 (3) 本公司与股东(尤其是少数股东)之间的沟通。 上述变动乃因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附录C1 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修订而作出,该修订已于2025年7月1日生效。公司董事会相信上述变动可以加强董事会的效率及多元化,进一步提升本公司整体的良好企业管治常规。 公司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夏德传先生(董事长) 胡回春先生 非执行董事: 刘剑锋先生 胡进先生 吕松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熊焰韧女士(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戴克勤先生 朱维驯先生 职工董事: 易国富先生 公司董事会共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下表列示各董事会成员在该等委员会中担任的职位: ■ 附注 C: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M: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