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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9,371,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5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9,924,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5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46,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4%。
  3、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455,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生、马小龙先生、郝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关于选举郑梓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0,556,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47%。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0,0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698%。
  表决结果:郑梓微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郑梓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0,500,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49%。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837%。
  表决结果:郑梓豪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许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0,455,6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87%。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9,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7%。
  表决结果:许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马小龙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0,455,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87%。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9,5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6%。
  表决结果:马小龙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郝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0,455,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87%。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9,5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8%。
  表决结果:郝斌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郭淑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0,592,8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79%。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6,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77%。
  表决结果:郭淑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赵亦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0,455,6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87%。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6%。
  表决结果:赵亦希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李国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0,461,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09%。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5,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00%。
  表决结果:李国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73,318,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34%;反对5,79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8%;弃权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22%;反对5,79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357%;弃权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晓静律师和史兴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郑梓微(董事长)、郑梓豪(副董事长)、许明、马小龙、郝斌
  职工董事:姚如玫
  独立董事:郭淑娟、赵亦希、李国敏
  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职工董事和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郑梓微(召集人)、郑梓豪、马小龙、赵亦希、李国敏
  审计委员会:郭淑娟(召集人)、李国敏、赵亦希、郑梓豪、郝斌
  提名委员会:赵亦希(召集人)、郭淑娟、许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国敏(召集人)、郭淑娟、姚如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许明(法定代表人)
  副总经理:田希、于阳
  财务总监:宋晓飞
  董事会秘书:田希
  证券事务代表:邰晓巍、缪鑫
  内审负责人:任峰民
  董事会秘书田希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邰晓巍先生、缪鑫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海刚先生、范卓女士,独立董事李玉敏先生、周亮亮先生,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离任董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谨对以上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姚如玫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姚如玫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姚如玫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姚如玫女士:199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山西鹏飞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山西大华通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岗;现任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高级经理。
  姚如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6: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郑梓微女士主持,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郑梓微(召集人)、郑梓豪、马小龙、赵亦希、李国敏
  审计委员会:郭淑娟(召集人)、李国敏、赵亦希、郑梓豪、郝斌
  提名委员会:赵亦希(召集人)、郭淑娟、许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国敏(召集人)、郭淑娟、姚如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郑梓微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郑梓豪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许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于阳先生、田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宋晓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田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田希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电子邮件:investment@hemei.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邰晓巍先生、缪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邰晓巍先生、缪鑫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电子邮箱:investment@hemei.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任峰民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简历
  1、郑梓微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海南至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梓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姐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郑梓豪先生: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数据分析专业硕士,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专业在读博士。曾任职于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至简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义富源”)、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风氢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郑梓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通过时代榕光和孝义富源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9.54%股权。公司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与郑梓豪先生为姐弟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郑梓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许明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于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于阳先生拥有多年国际品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职:香港璐仙奴公司、台湾蜜雪儿服饰有限公司、上海鸿翔服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洋鸣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阳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田希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硕士,中级经济师。2012年3月起就职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政府项目专员、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田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宋晓飞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清华大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2年9月,历任美的集团事业部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等职务,2012年10月至2020年11月,历任万达商业管理集团商业项目副总经理、集团总部预算经理,物业管理总部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经理,酒店建设总部财务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综合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业务处理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11月至2024年10月,历任万科集团南方区域商业事业部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区域经营性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宋晓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邰晓巍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8年5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邰晓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缪鑫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7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缪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任峰民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曾任职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北分所审计部、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稽查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
  任峰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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