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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04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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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由上海浦东法院于“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2,363,26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3.3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54%;由深圳龙岗法院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auction.jd.com)进行公开拍卖10,470,61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15.0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41%。上述两次拍卖股份合计12,833,874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18.4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96%。(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上海浦东法院于2026年1月25日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结束,竞买人南昌金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最高应价胜出;深圳龙岗法院于2026年1月27日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结束,竞买人文勇以最高应价胜出;上述两次拍卖成交股份合计12,833,874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18.4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96%。最终成交及过户需以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为准。 ● 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成功且过户完成,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相关股份的,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于2025年11月26日向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新能源控股”)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沪0115执29691号),上海浦东法院将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部分股份2,363,26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62)。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龙岗法院”)于2025年11月24日向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粤0307执18269号之一),深圳龙岗法院将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部分股份10,470,61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60)。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已经结束,公司根据京东网及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和《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 公司通过上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上海浦东法院于2026年1月25日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结束,拍卖成交股数为2,363,264股,成交金额21,007,534元,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3.3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54%;深圳龙岗法院于2026年1月27日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结束,拍卖成交股数为10,470,610股,成交金额93,083,678.32元,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15.0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41%。上述两次拍卖成交股份合计12,833,874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18.4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96%。(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在本次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结果以上海浦东法院、深圳龙岗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为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上海浦东法院、深圳龙岗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最终成交及过户需以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为准。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成功且过户完成,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前,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540,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9%。若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将减少至74,706,736股,持股比例将由20.19%降至17.23%。 3、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拍卖事项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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