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6-01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永宁风电场(五期)及永三风电场(三期)项目开发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到《永宁风电场(五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中选通知书》《永三风电场(三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中选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永宁风电场(五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及“永三风电场(三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的中选企业,公司获得永宁风电场(五期)及永三风电场(三期)项目开发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 该项目场址位于红河州弥勒市,工程建设条件总体较好。根据前期规划成果,预计总装机容量54MW,工程建设总工期12个月。 (二)永三风电场(三期)项目 该项目场址位于红河州泸西县东南,工程建设条件总体较好。根据前期规划成果,预计总装机容量28.8MW,工程建设总工期12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中选永宁风电场(五期)及永三风电场(三期)项目,交易对手方为红河州能源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红河州能源局未发生类似业务。公司与红河州能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永宁风电场(五期)及永三风电场(三期)项目开发权,预计总装机规模82.8MW,有利于公司紧抓战略机遇,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绿色能源建设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的同时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将加快推进上述2个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符合条件后尽快开工,项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核准及相关审批,尚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及项目的推进进度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永宁风电场(五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中选通知书》(项目编号:HHZB20260005); 2.《永三风电场(三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中选通知书》(项目编号:HHZB20260006)。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6-01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马龙区新屯光伏发电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源集团”)为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马龙区新屯光伏发电项目的中标人。公司于日前接到云南能源集团通知,根据云南能源集团总体战略、对公司功能定位以及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相关要求,经云南能源集团研究决定,由公司在项目所在地组建的项目公司执行上述光伏项目的开发任务。 根据上述通知,为紧紧把握战略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积极筹建马龙区新屯光伏发电项目。 上述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马龙区新屯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镇新屯村西部的山坡地带,场地条件有利于光伏电站的建设。根据前期规划成果,预计项目总装机容量30MW,工程建设总工期6个月。 该项目不新建升压站,拟与马龙区色甲光伏发电项目共同接入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升压站,打造成为公司在该区域的风光互补项目,有利于优化项目投资和出力曲线,提升项目效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马龙区新屯光伏发电项目为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有利于公司紧抓战略机遇,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绿色能源建设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的同时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上述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后续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复,项目的推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3.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6-01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月4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关于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详见2026年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1月22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6年1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7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云南)对公结构性存款202612210”产品,具体如下: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但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不排除本次投资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 6.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6-01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 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已逾期,公司按深交所相关规定每月公告一次进展情况。 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且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种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逾期情况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与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该委托贷款,2015年11月该项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采取措施积极追偿,同时自2015年起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自2013年11月委托贷款发放日起算,截至2018年9月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种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