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尚在公告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司法裁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步骤环节,并且存在流拍风险,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比例较高,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基本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李永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永新借款担保纠纷案的过程中,将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7日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李永新名下合计183,886,641股中公教育股份。本次拍卖以公告日(2026年1月26日)作为基准日,以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2.90元/股)乘以总股数作为处置参考价,以参考价的81%作为起拍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拟被拍卖的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司法拍卖尚在公告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司法裁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步骤环节,并且存在流拍风险,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暂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票被拍卖的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督促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