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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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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8人,代表股份681,596,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395%。 (2)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7,431,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7人,代表股份74,164,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2%。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353,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2%;反对2,15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2%;弃权1,087,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22,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77%;反对2,15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1%;弃权1,087,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9日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本公司、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霍尔果斯市-伊宁新机场-可克达拉市-伊宁公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亿贰仟壹佰贰拾陆万柒仟贰佰叁拾壹元伍分(¥1,221,267,231.05)。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本公司、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1096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路线全长72.962Km,建设里程72.101Km。采用双向四/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80Km/h,新建段路基宽度25.5/26.5/29.5m。路线建设起点K9+200位于霍尔果斯市东南侧约12Km处,与拟建G219温泉一昭苏公路工程(第四师61团-都拉塔口岸段)三道泉互通相接,总体走向由西北向东南。途经可克达拉国家沙漠自然公园、64团水库、伊宁新机场、惠远古城、可克达拉市黄河路、第四师66团人民路、G218南移线、伊宁大街,终点止于伊宁市西侧河北路与新村路平面交叉处。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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