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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6-003 |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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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协议转让股份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72,272股,股东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2,390股,股东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0,164股,股东季云松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2,928股,股东胡岚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21,403股,股东周成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85,199股,股东李宜斌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6,208股,股东詹道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6,184股,股东赵寅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9,980股;前述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26,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6%,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目前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前述股东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黄富元的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股东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汇投资”或“受让方1”)、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让方2”)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股份合计不超过9,273,16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0%。其中,丰汇投资预计受让5,473,16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胜恒投资预计受让3,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前述受让方与出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 ■ ■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陈德智、詹道教、赵寅、杨宏双、陈德光、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熊文莉、唐紫寒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富元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黄富元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 ■ ■ ■ ■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富元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本方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方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本方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方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方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1的基本情况 ■ (二)受让方2的基本情况 ■ 四、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五、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公司部分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不超过9,273,160股公司股份,尚未签署相关协议,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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