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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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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6-003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3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陈鑫、魏敏、汪再军、王运兵、陈澜、冯渊、唐光兴现场出席表决,魏洪宽、黄卫平通过通讯方式出席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请见2026年1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26年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请见2026年1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26年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请见2026年1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26年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6-004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魏洪宽先生的辞职报告。魏洪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及各下属子公司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魏洪宽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魏洪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魏洪宽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洪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0,000股,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魏洪宽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魏洪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6年1月23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童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事项。童炜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议案》,同意聘任童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童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童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的辞职报告;
  2、公司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童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5月生,工学学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所”)市场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三十所市场处副处长,成都三零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安”)国际业务部主任、产业发展部(国际业务部)主任,三十所国际业务处处长、产业发展部(国际业务部)主任。现任普瑞公司董事长,工业信息安全(四川)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信安创”)董事长。
  童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童炜先生在电科网安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网安控股企业普瑞公司担任董事长、工信安创担任董事长,与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6-005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2026年1月23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童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童炜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童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公司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5月生,工学学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所”)市场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三十所市场处副处长,成都三零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安”)国际业务部主任、产业发展部(国际业务部)主任,三十所国际业务处处长、产业发展部(国际业务部)主任。现任普瑞公司董事长,工业信息安全(四川)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信安创”)董事长。
  童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童炜先生在电科网安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网安控股企业普瑞公司担任董事长、工信安创担任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6-006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12日14:5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5日
  7、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2月05日,于2026年02月0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6年1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26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3、议案(1)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梅
  电话:028-62386169
  5、会议费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8”,投票简称为“电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类别: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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