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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 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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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 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能”)、深圳英飞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软件”)和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园”)发生部分债务逾期,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担保逾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逾期及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2024年8月27日,英飞拓智能、英飞拓仁用、英飞拓软件和英飞拓智园分别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展期协议》,申请就原借款合同项下贷款进行展期,展期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700万元、1,000万元。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前述展期贷款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2025 年11 月28日,英飞拓智能、英飞拓仁用、英飞拓软件和英飞拓智园分别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分别为995.35万元、1,000万元、652万元、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同日,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分别为英飞拓智能、英飞拓仁用、英飞拓软件和英飞拓智园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2025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因英飞拓软件未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暂未在银行系统处理前述4家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签订的用途为借新还旧的贷款,北京银行系统显示子公司存在债务逾期合计3,695.35万元。因公司为子公司在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在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的信用等级均下调为次级。 2.因英飞拓智园未向华兴银行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英飞拓智园在华兴银行的债务逾期,英飞拓智园的信用等级下调为次级。 3.因公司未在结息日向宁波银行支付贷款利息,宁波银行于2026年1月23日向公司送达了《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原合同项下融资提前到期,要求公司3日内偿还全部本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逾期债务本金为83,525,277.38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62%;逾期未付的利息为1,617,409.75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0.40%;逾期本金及逾期未付利息合计85,142,687.13元。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担保逾期,逾期金额44,120,308.00元(其中,本金42,910,901.02元,利息1,209,406.98元)。 具体情况如下: ■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因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能需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费用、被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面临诉讼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而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务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2.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下半年公司对亏损严重的数字运营服务业务实施了收缩经营,2025年起不再产生数字运营服务收入;二是物联产品业务主要依靠海外市场收入,受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较大,在供应链和终端市场的双重挤压下,成品库存去化周期大幅延长,营收规模和利润水平同比下降较大;三是解决方案业务受到运营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存量项目减少,部分工程出现暂时中断、交付周期延长、付款延迟的情况,收入规模和毛利水平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预计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2023年度因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度,公司被中兴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9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本业绩预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部分债务逾期,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担保逾期。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00万元至-1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3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仍在推进当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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