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03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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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发来的《关于解除质押部分广东宏大股份的告知函》,获悉郑明钗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650,000股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截至本公告日,郑明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731,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郑明钗先生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景”)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0,197,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上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该笔解除质押股份的数量占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比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97,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郑明钗先生累计质押17,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具体情况如下: ■ 注:郑明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中限售数量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郑明钗关于解除质押部分广东宏大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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