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1日通过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金桦、江涛、江荣海及陈玉琴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修订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1.01-1.03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增选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前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王磊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2月11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决定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该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磊先生:出生于198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管理培训生、董事长外事助理,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专员,斑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董事长。现任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入职中公教育后,主要负责并统筹推进公司债务化解相关工作,重点参与化债方案的研究制定、协调落实及与相关方的沟通对接,为中公教育财务结构优化和经营风险缓释提供支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王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0年1月19日,王磊先生时任新大洲董事、董事长,因新大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王磊先生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2020年10月27日,王磊先生因新大洲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2021年4月19日,王磊先生因“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除上述情况,王磊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股东王振东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 注:因借款纠纷,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王振东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再冻结,对应股份将在调整为可售冻结后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3月31日以任一市价强制卖出。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对外披露《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卖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王振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5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2月5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中公教育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及制度全文。 3、上述议案 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5、登记时间:2026年2月6日 9:00一11:30,14:00一17: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中公教育证券部。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联系邮箱:ir@offcn.com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3433677 联系人:徐琴 8、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7”,投票简称为“中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1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5名,独立董事人数3名。据此,公司拟相应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 上述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磊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本次增选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前提。 王磊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