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0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汤有道先生、赵其林先生、程平先生、易素琴女士、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汤有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原董事长吴定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吴定刚先生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吴定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总裁汤有道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并授权汤有道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代理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0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原董事长吴定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吴定刚先生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吴定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定刚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定刚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570,500股,辞职后,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吴定刚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吴定刚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吴定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李小东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小东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李小东,男,藏族,四川平武人,1984年4月生,中共党员,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督办经理;绵阳科技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群团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部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思想实验室高级专家、召集人,党委组织部部长,人才发展部部长,长虹培训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小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总裁汤有道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并授权汤有道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代理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0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6年2月3日(星期二),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6年2月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2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见本公司2026年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提案编码 1.本次股东会已对提案进行了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会没有互斥议案,也没有分类表决议案。 四、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2026年2月10日持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电话:0551-62219021 (4)传真:0551-62219021 (5)联系人:肖莉 (6)电子邮箱:li.xiao@meiling.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1”,投票简称为“美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