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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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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6/1/292026/1/302026/1/30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4日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106,666,16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0,666,616.2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6/1/292026/1/302026/1/30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所持股份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化投资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人民币(含税)。待上述股东转让公司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上述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纳税,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人民币(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97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00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公司2025年1一12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按业务类型统计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类型数量合同金额
建筑工程承包29123889.85
其中化学工程24813290.66
基础设施389522.06
环境治理4277.13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184832.59
实业及新材料销售 105.78
现代服务业 7.74
其他 0.66
合计47604036.62



二、按地区分布统计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合同金额
境内2791.45
境外1245.17
合计4036.62



三、重大合同列示
12月,公司单笔合同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重大合同主要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单位名称项目合同名称合同金额
1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安哥拉索约化肥总承包项目合同(一期)约59.12

(折合人民币)
2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伊拉克阿尔卡亚公司1200TPD-DAP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和供应、施工、安装、预调试、调试和启动支持以及性能试验(交钥匙)合同约26.84

(折合人民币)
3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特马系泊系统及相关油库项目EPC承包合同约24.22

(折合人民币)
4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采购及施工(PC)承包合同18.39
5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二期年产6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18.11
6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孝感市沃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城东马坊50万吨/年脱硫石膏和20万吨/年废硫磺资源绿色循环综合利用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15.00
7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净化、合成氨、尿素、全厂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13.69
8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一期)年产30万吨煤制氨成套系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12.57
9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新疆中通吉瑞1200万吨/年煤分质利用联产LNG项目采购施工合同(热解系统装置、煤焦油加氢装置、气化气净化装置)9.60
10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新峰(埃及)汽车零部件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9.20

(折合人民币)
11中化学华谊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榆林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达云科大厦项目施工合同8.90
12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马斯喀特昌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马斯喀特Khazaen中国建材家居汽车城项目EPC工程总承包7.51

(折合人民币)
13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金龙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新龙场镇三道沟金矿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6.75
14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污水回用装置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合同5.65
15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哥拉TETELO铜矿项目补充合同-尾砂充填工程5.49

(折合人民币)
16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眉山校区三期建设项目5.20
17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嘉能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用活性石墨粉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5.00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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