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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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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妙可蓝多”)参股的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及其下属主体担保的吉林省耀禾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耀禾”或“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并购基金及其下属主体因相关担保无法实现清算分配,公司无法收回并购基金中本金及相应收益。 鉴于承诺人柴琇女士未能履行其此前向公司作出足额补偿的承诺,公司就柴琇女士该项承诺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并于近日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上国仲(2026)第175号]。 一、公司参股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有关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的决策程序、并购基金对外投资情况、承诺人涉及并购基金的相关承诺、公司参股的并购基金涉及的相关风险等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107号《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二、仲裁相关情况 自2025年1月以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基金工作组、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多次通过口头沟通、书面函件等形式多次敦促承诺人柴琇女士履行基金事项相关承诺,在上述承诺未能得到履行的背景下,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收回公司在并购基金中的投资本金及对应收益,根据董事会作出的敦促承诺人履行相关承诺及授权管理层启动相关法律追偿程序的相关决议,公司正式启动了仲裁程序,就柴琇女士该项承诺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并于近日收到《受理通知》[上国仲(2026)第175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仲裁申请处于收到受理通知书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拟确认对并购基金出资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并购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向并购基金缴付了全部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后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从并购基金取得一次金额1,400万元的现金收益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对并购基金的出资所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28,724,300元。 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拟对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008号《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就柴琇女士前期对公司作出的足额补偿承诺仲裁申请,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对并购基金出资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预计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预计将对公司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有序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并购基金出资形成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参股的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并购基金”)及其下属主体担保的吉林省耀禾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耀禾”)逾期未清偿其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蒙牛”或“债权人”,为公司控股股东)负有的债务。内蒙蒙牛已在境内对吉林耀禾及相关方提起仲裁(以下简称“该案”),对并购基金的境外底层资产接管程序也已启动,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就该案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吉林耀禾向债权人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等款项。 内蒙蒙牛所享有的该等债权,在并购基金所持长春市联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联鑫”)99.99%股权、长春联鑫所持吉林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芝然”)90%股权经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内蒙蒙牛后续将根据该仲裁案件的执行情况、接管程序的落实情况,酌情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可能通过启动对祥民基金所持长春联鑫99.99%股权、长春联鑫所持吉林芝然90%股权等担保物的拍卖、变卖程序实现债权清偿。 柴琇女士曾出具《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并承诺:由于并购基金上述担保事项导致公司面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在合伙协议约定期限内足额、及时回收在并购基金中的出资及应得收益),其本人承诺将向公司足额补偿,并确保公司不至于因担保事项而出现损失。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琇女士尚未履行上述足额补偿的相关承诺,且未提供履行上述足额补偿承诺的明确方案或预期。 公司自投资并购基金以来,于2020年4月22日从并购基金取得过一次金额1,400万元的现金收益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对并购基金的出资所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28,724,300元。 基于目前了解的吉林耀禾及相关方的财务状况,若未来确实发生内蒙蒙牛启动对相关担保物的拍卖、变卖程序实现债权清偿等相关情形的,后续公司即使直接及/或通过并购基金向吉林耀禾及相关方追偿返还因上述担保措施执行而导致的财产损失,亦存在不能完全弥补公司上述损失的较大可能。 (二)公司持有的并购基金底层资产股权形成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除直接持有并购基金份额外,公司另直接持有并购基金下属控制主体吉林芝然10%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对吉林芝然10%股权的投资所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85,090,100元。 2025年,并购基金在澳洲的底层资产BROWNESFOODSOPERATIONSPTYLIMITED面临激烈市场竞争,产品毛利明显下降,使得其经营业绩发生较大变化。 二、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标准及计量方法 为客观且公允地呈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依据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公允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确认其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拟对并购基金出资所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12,872.43万元,全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此外,并购基金底层资产吉林芝然股权价值正在估值中,根据估值报告初步结果,吉林芝然10%股权投资所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预计为4,500万元-5,500万元,相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对吉林芝然10%股权的投资所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8,509.01万元,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009.01万元-4,009.01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所得税等影响因素,上述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11.08万元-12,661.08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93.81万元,上述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正转负。 四、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秉持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状况与实际经营情况,拟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此项处理依据充分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资产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董事会 公司此次拟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范要求,基于审慎性原则执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未经审计,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目前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次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最终金额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行政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以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副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行政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柴琇女士和蒯玉龙先生上述职务的离任均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管理层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规范治理及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离任均已于2026年1月23日生效。 除针对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承诺(承诺相关内容和对应保障措施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107号、2026-007号《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外,柴琇女士已披露的其它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辞职后将继续履行承诺。柴琇女士和蒯玉龙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上述离任职务的交接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柴琇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总经理聘任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为保证公司管理层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陈易一先生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蒯玉龙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亦相应变更为蒯玉龙先生。 截至目前,蒯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次人事变动后兼任公司总经理,不再兼任公司行政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蒯玉龙先生受聘为公司总经理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蒯玉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附: 蒯玉龙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拥有中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资格,为内蒙古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次聘任后兼任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集团财务部负责人、财务运营高级总监、集团SAP项目总经理、常温事业部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兼战略管理部负责人以及公司行政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蒯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次人事变动后兼任公司总经理,不再兼任公司行政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董事柴琇女士的书面表决票,也未收到柴琇女士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视为柴琇女士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易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行政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以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行政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以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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