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执行董事周易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0人。因公务原因,张伟、陈仲扬、张金鑫3位董事未列席本次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董事会秘书张辉以及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股东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建议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普通表决事项方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议案2的7项子议案以及议案3的5项子议案。 2、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分别选举王会清先生、周易先生、丁锋先生、于兰英女士、柯翔先生、晋永甫先生、陈建伟先生、王建文先生、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老建荣先生12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王莹女士共1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王莹女士的简历以及王兵先生的更新简历详见附件,其他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82)。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上述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王莹女士是公司执行董事,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张伟先生、陈仲扬先生和张金鑫先生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张伟先生、陈仲扬先生和张金鑫先生不存在未履行的公开承诺或义务,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黄笑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王莹女士和王兵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附件: 王莹女士和王兵先生简历 1、王莹女士,公共管理硕士。2016年1月加入公司,2016年4月至2025年5月担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5年5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2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5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王兵先生,博士,会计学专业。2007年7月至2022年12月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系副主任。2022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王兵先生兼任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6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受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王会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会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具体如下: 发展战略委员会(共5人):王会清先生、周易先生、于兰英女士、晋永甫先生、陈建伟先生,其中:王会清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3人):周易先生、柯翔先生、王建文先生,其中:周易先生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兵先生、丁锋先生、老建荣先生,其中:王兵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全胜先生、王莹女士、彭冰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易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预案》。 (四)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臻聪先生、姜健先生、张辉先生、陈天翔先生、焦晓宁女士、王宇捷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宇捷先生待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后正式任职;同意聘任韩臻聪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兼);同意聘任焦晓宁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兼);同意聘任焦凯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王翀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同意聘任孙艳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同意聘任张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预案》。 (五)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有为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朱有为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同意关于向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90亿港元,用于支持各项境外业务发展。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增资总额范围内,根据公司的资金安排以及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一次或分批实施。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办理本次增资所需的监管备案、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对原董事长张伟先生、原执行委员会委员孙含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周易先生,本科,计算机通信专业。2006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委员等职务。2007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目前,周易先生兼任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周易先生持有公司720,000股A股股份。 2、韩臻聪先生,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黑龙江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电信政企客户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12月加入公司,2022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韩臻聪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份。 3、姜健先生,硕士,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1994年12月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南京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党委委员等职务。201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姜健先生兼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姜健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份。 4、张辉先生,博士,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2003年2月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部长。2017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2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目前,张辉先生兼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张辉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份。 5、陈天翔先生,硕士,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2007年9月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网络金融部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目前,陈天翔先生兼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陈天翔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A股股份。 6、焦晓宁女士,硕士,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财政部会计司工作,曾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巡视员、副主任等职务。2020年1月加入公司,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目前,焦晓宁女士兼任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焦晓宁女士持有公司500,000股A股股份。 7、王宇捷先生,硕士,国际商务、银行管理专业。2013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嘉兴纺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杭州解放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泰州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目前,王宇捷先生兼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王宇捷先生持有公司80,000股A股股份。 8、焦凯先生,博士,金融学专业。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党办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中心主任、会员部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12月加入公司,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焦凯先生持有公司500,000股A股股份。 9、王翀先生,硕士,计算机、金融专业。曾在中国银行资金部/全球金融市场部、中国银行伦敦分行、JP摩根(英国)、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英国)工作。2014年12月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目前,王翀先生兼任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王翀先生持有公司500,000股A股股份。 10、孙艳女士,本科,统计专业。1994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福利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3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孙艳女士持有公司80,000股A股股份。 除本公告所披露内容之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发行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的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财务”)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华泰国际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2026年1月22日、1月23日,华泰国际财务在上述中票计划下共发行五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合计为2.72亿美元。按2025年12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美元=7.0288元人民币)折算,担保金额共计为人民币19.14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华泰国际财务与华泰国际、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25年1月24日签署的《信托契据》,华泰国际作为担保人就华泰国际财务在此中票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2026年1月22日、1月23日,华泰国际财务在上述中票计划下共发行五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合计为2.72亿美元,由华泰国际提供担保。 截至本次发行前,华泰国际作为担保人,已为发行人本次中票计划项下的存续票据之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本次发行后,担保余额为24.69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五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合计为2.72亿美元。主要为配合业务发展及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被担保人华泰国际财务是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的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通过华泰国际对其持有100%控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由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共同或分别决策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并全权办理发行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并根据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公司或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可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发行主体)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上述一般性授权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近日,华泰国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担保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发行票据的议案》,同意对华泰国际财务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2.24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7.10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72%及17.59%。 上述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总额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