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梁凯虹女士、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集团”)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5,460股、611,54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约为0.02%、0.20%,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上述股东与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沈耀亮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为5.9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梁凯虹女士、天耀集团计划自公司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460股、611,54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0.2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凯虹女士、天耀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注: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尾数差异系小数位数保留及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公告的减持计划期间内,梁凯虹女士、天耀集团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