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亿元到16.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1.46亿元到54.46亿元,同比减少76.28%到80.73%;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0亿元到6.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5.03亿元到47.03亿元,同比减少88.24%到92.1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亿元到16.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1.46亿元到54.46亿元,同比减少76.28%到80.73%;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0亿元到6.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5.03亿元到47.03亿元,同比减少88.24%到92.16%。 (三)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03亿元。 (二)2024年度每股收益:0.24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主要原因是公司2025年房地产业务亏损,同时计提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超过260亿元,此外,受建筑行业下行影响,公司收入有所下滑。 2026年,随着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工作的基本完成,公司将逐步摆脱房地产业务业绩亏损的拖累,结合“十五五”规划和业务结构调整战略,围绕“一核心、两主体、五特色”多元化业务体系建设,谋划科技产业项目顶层设计,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开辟新赛道、打造新引擎,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长期业绩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测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4.90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回购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表中的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所测算得出数据。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本次回购完毕或本次回购实施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4.90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以上测算数据并未考虑公司H股回购情况,A股回购数量按预计的回购价格上限4.90元/股进行测算;上述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080.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30.43亿元,货币资金为525.59亿元,本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为0.25%、1.31%和3.81%,占比较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有序、高效协调回购股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提请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A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A股股份进行注销,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A股回购方案; 6.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5项授权及其他法律法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具体处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A股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8043514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6-00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在中冶大厦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闫爱中董事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会议议案资料后,以书面形式委托白小虎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陈建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6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内容,并按监管规定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2025年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1,136.0亿元,同比降低10.8%,其中,四季度新签合同额人民币3,529.3亿元,同比降低1.0%。新签工程承包项目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及H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及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中国中冶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回购方案,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3月8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 联系人:中国中冶财务管理部 邮编:100028 电话:010-59868820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