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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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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钛能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2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租入资产、接受和提供劳务等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为18,853.09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金额为94.86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金额为6,851.3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308.61万元,合计金额为26,107.88万元。
  2025年实际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为4,003.06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金额为58.96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金额为2,597.98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86.96万元,合计金额为6,746.96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1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钛能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3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租入资产、接受和提供劳务等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为18,853.09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金额为94.86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金额为6,851.3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308.61万元,合计金额为26,107.88万元。
  2025年实际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为4,003.06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金额为58.96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金额为2,597.98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86.96万元,合计金额为6,746.96万元。
  2、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若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据之和的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若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据之和的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贵州开阳白马磷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白马大湾
  法定代表人:程焕雄
  注册资本:2,5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11-17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过磷酸钙、复混肥、硫酸、塑料制品、氟化铝、氟硅酸钠、编织袋生产、销售;磷矿石开采(仅限于分支机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凭有效审批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59,523.71万元,净资产26,562.6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834.15万元,利润总额-703.44万元,净利润-703.4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二)开阳县双流镇丰源磷矿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用沙坝村
  法定代表人:汪建荣
  注册资本:2,158.4322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7-28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磷矿石开采、销售;砂石、硅石、重晶石、铝钒土、硫铁矿购销,磷化工系列产品(不含危险物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8,403.31万元,净资产3,050.3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0,583.27万元,利润总额5,382.30万元,净利润4,036.7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
  法定代表人:熊有兆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10-23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黄磷及磷化工系列产品;建材,二、三类机电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799.81万元,净资产-15,678.5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03万元,利润总额-491.65万元,净利润-491.6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向关联方租入资产(车辆租赁、房屋租赁、电费等),租入资产权属清晰,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四)黔西县鑫昇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谷里镇清明村
  法定代表人:周圣军
  注册资本:9,645.57575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7-23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开采(分支机构经营)、洗选、加工及销售;煤层气开发及购销、煤炭产品的批发经营;煤业投资、煤业技术开发、煤化工技术开发;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石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的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83,941.47万元,净资产8,717.5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59万元,利润总额-24.45万元,净利润-24.4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五)贵州磷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双永村下窑黄磷厂
  法定代表人:伍联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4-12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甲酸及C1化工系列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磷酸盐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生产的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578.04万元,净资产-26,390.9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1.38万元,利润总额-14.09万元,净利润-14.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向关联方租入资产(房屋租赁),租入资产权属清晰,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六)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 91号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7-24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监理,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产品研制、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以及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合磷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4%的参股公司,公司历任总工程师张本发先生为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54,827.11万元,净资产13,087.7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7,811.22万元,利润总额611.42万元,净利润42.3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均是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资产、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独立,为充分利用区域内设施、设备以及技术、资源、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租入资产、接受和提供劳务等,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经营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次交易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钛能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4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不低于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9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0日登载至《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73,9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2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6,597,546.6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登载至《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0、2025-041、2025-058、2025-065、2025-067、2025-073、2025-078、2025-084、2025-091、2025-095、2026-001)。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98元/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登载至《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061,9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880%,最高成交价为5.09元/股,最低成交价4.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2,1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月23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下限3亿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8,061,9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880%,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则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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