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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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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6-00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号)。公司2026年1月1日披露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以下简称“草案(注册稿)”),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交易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相较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披露的草案(注册稿),交易报告书修订的主要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6-00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9,881,281股股份、向张华发行923,84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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