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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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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六章 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独立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和收回上述人员事发当年应获得和已获得的奖励性薪酬或独立董事津贴,并予以披露:
  (一)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以上处罚的;
  (二)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本制度所指“重大业务往来”,系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本制度: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本制度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本制度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会决定修改本制度。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由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及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最、钟静萱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时,因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予以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鉴于公司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 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2026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最、钟静萱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3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该议案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5年实际发生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3、2025年度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5年实际发生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4、2026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5年实际发生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注2: 2026年预计交易金额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1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住址:无锡市新吴区锡钦路26号
  经营范围:从事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新型电子材料的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如需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 133,014.4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8,971.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77.34万元。(说明: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1.2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00.00万元
  住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洁能路1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 31,112.7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6,855.4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3.84万元。(说明: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1.3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嘉昭
  注册资本:14,100万美元
  住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南路201号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玻璃纤维等制品,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10亿元
  住址:中国台湾嘉义县新港乡中洋村工业区2-1号
  经营范围: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
  1.5四川宏泉酒类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瑞珍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6月25日
  住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方洞镇向阳社区军民情街9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19,742,465.08元、净资产人民币19,707,485.97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12,868.59元、净利润人民币-292,514.03元(已经四川雅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仁”)、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必成”)和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必成”)因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共同实际控制人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四川宏泉酒类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泉”)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洋的儿子王泉仁所控制的企业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销售为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依客户需求特别订制的产品,如缺乏同类产品价格的可比性,参照市场行情、原料成本及合理利润等确定。
  关联采购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采购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及部分招待用酒。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可作为无锡宏仁、珠海宏仁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无锡宏仁、珠海宏仁从公司购买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作为生产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及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的原材料。
  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所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为公司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主要原材料,其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标准和生产计划,符合公司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需要。
  公司向四川宏泉采购招待用酒,主要系满足公司日常业务需要。
  上述交易为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黄石宏和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融资机构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黄石宏和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
  综合授信形式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抵(质)押贷款、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形式和范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黄石宏和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黄石宏和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展期,不含之前已审批通过的其他单独审议的授信事项。
  2、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黄石宏和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黄石宏和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等)、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包括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授信额度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授信额度项下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通过的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
  3、有效期及授权
  上述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包括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授信额度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授信额度项下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通过的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2025年1-9月财务指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银行等融资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如超过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黄石宏和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黄石宏和的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黄石宏和的业务发展;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68亿元(不含拟议实施的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72%,无逾期担保。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次预计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不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公司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形式和范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展期,不含之前已审批通过的其他单独审议的授信事项。
  上述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在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授信及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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