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昌路77号皇马科技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王伟松因外出参会请假,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马夏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董事马夏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独立董事钟明强、朱燕建、卢建波因工作原因请假。董事长王伟松因外出参会请假。 2、董事会秘书姚佳超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审议通过。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马荣芬、绍兴世荣宝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马荣芬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王新荣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马夏坤先生其投票结果不计入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则内容,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数额。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永丰、黎沁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