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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4版: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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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彭学龙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成慧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成慧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5年2月11日任期届满,并已公告延期换届,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并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提名卞平官先生、李刚先生、陈腊春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郭锐先生、陈历先生、王凤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春美女士、袁军先生、彭学龙先生、成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春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董事选举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了董事候选人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卞平官: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卞平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卞平官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卞平官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郭锐:男,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农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郭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锐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郭锐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刚: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工业管理专业本科。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刚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陈腊春: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工学院制浆造纸工程专业本科。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监察部部长。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腊春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除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腊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腊春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陈历: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硕士。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陈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历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历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王凤琴:女,1979年11月出生,民革党员,德国斯图加特公立大学企业管理学、国民经济学、语言学专业硕士。曾任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政协宜昌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民革宜昌市委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委、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湖北留学人员联合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王凤琴女士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凤琴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凤琴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春美:女,1965年2月出生,民建会员,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会计学教授、兼任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迅科技(股票代码002281)独立董事,宏裕包材(股票代码837174)独立董事,深华发(股票代码000020)独立董事。现任华昌达(股票代码300278)和湖北宜化(股票代码000422)独立董事,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千道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郑春美女士于2009年7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春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美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郑春美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袁军: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华东理工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硕士。现任武汉工程大学教授,兼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再生塑料专委会理事,中国高分子再生利用委员会专家委员,国家863涂料领域评审专家。2025年2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袁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袁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彭学龙: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文澜学者特聘教授,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主编,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及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菲利华(股票代码300395)独立董事。2017年6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彭学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学龙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彭学龙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成慧:女,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专业硕士。24年律师从业经验。现任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行主任,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中小律所发展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2025年1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成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成慧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慧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1.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由9-15名董事组成”调整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时,基于经营办公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湖北省枝江市白洋工业园田家河路122号”变更为“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路122号”。 2.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3,7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63,700股,注册资本亦相应减少663,7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088,248,412股变更至1,087,584,712股,注册资本将由1,088,248,412元变更至1,087,584,71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最终以实际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二、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及新增制定的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制度修订中,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原《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更名为《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 《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本次修订及新增的内部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3,7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4年3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该事项已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 2024年7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504.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日办理完毕。 4. 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5.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27.38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21日办理完毕。 6. 2026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前述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3,7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14%,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 (二)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有15人因离职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0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26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8,248,412股减少至1,087,584,71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变动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涉及的回购名单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数量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等需要,预计2026年与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湖北宜化能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碳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20,000.00万元。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为279,7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58,829.40万元(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发生额。2026年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向关联人远安县燎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安燎原”)、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采购材料设备、磷精矿等原材料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1,000.00万元。 2.向关联人能碳公司、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柴油、电等燃料和动力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2,500.00万元。 3.向关联人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黎明”)、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能碳公司销售蒸汽、烧碱、电等产品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30,500.00万元。 4.接受关联人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机公司”)、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卅物流”)及其子公司、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提供的安装、维修、运输等劳务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26,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宜化集团及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宜化集团将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制造;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火力发电等。 住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2.远安县燎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杰 注册资本:6,600万元 主营业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专用设备制造、修理、销售;化工产品生产;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等。 住所:远安县荷花镇晒旗村二组 3.湖北宜化能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炼 注册资本:7,250万元 主营业务:供电业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等。 住所:猇亭大道399号 4.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凡友 注册资本:19,125.0136万元 主营业务:偏二甲肼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 住所:青海省大通县桥头镇黎明路111号 5.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中泽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主营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等。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6.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平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等。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二)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说明 1.宜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远安燎原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 3.能碳公司在2025年12月23日前为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能碳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4.青海黎明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化机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安卅物流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相关交易金额总体可控,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招标、比选等市场化方式,经协商确定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协议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预计金额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各项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7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7位。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3位,实际出席董事13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位,为杨继林先生、刘信光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李强先生。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资格审核,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会议同意卞平官先生、郭锐先生、李刚先生、陈腊春先生、陈历先生、王凤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资格审核,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会议同意提名郑春美女士、袁军先生、彭学龙先生、成慧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制度修订中,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原《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更名为《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1月)》《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1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2月9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1、2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 3、议案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6日8:30-11:30及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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