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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洱公司实施年产1.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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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6-005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洱公司实施年产1.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安琪酵母(普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洱公司)年产1.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 投资金额:22,207.56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有关部门批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上述项目可能存在市场销售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海外市场对烘焙酵母持续增长的需求,普洱公司拟实施年产1.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八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有关部门批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 2、项目出资情况 项目所需资金由普洱公司借款解决,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已完成前期可行性研究,并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战略与持续发展委员会、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续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将根据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可充分发挥普洱公司产能优势,满足海外市场对烘焙酵母持续增长需求,符合公司“全球第一酵母企业 国际一流生物技术公司”战略规划方向。项目满足当地环保要求,预计可实现较好的投资回报,且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整体具备充分可行性。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能够满足酵母类产品及相关业务市场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酵母制造能力,保障公司“十五五”海外市场增量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市场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围绕产品关键工艺技术迭代升级、细分市场开拓及制造成本管控等多个维度,持续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创新海外研发平台运营机制等措施,着力提升海外市场份额。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6-002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熊涛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餐饮调味品业务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深化与紫燕食品在调味品领域的合作,拓宽产品组合和应用场景,公司计划出资1,200万元(持股占比40%)与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充分整合双方在技术、渠道及供应链方面的优势资源,开展餐饮调味品及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收购宜昌市悠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公司计划出资2,000万元收购宜昌市悠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40%的股权,快速拓展相关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埃及公司实施环保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酵母制品稳定供应,全面提升经营质量,埃及公司计划投资8,627.08万元实施环保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2026年12月开始施工,预计建设工期13个月,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普洱公司实施年产1.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普洱公司实施年产1.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追加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加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熊涛、肖明华、周琳、郑念、任涛)。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6-006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 2.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委员周琳回避),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熊涛、肖明华、周琳、郑念、任涛回避表决)。 4.公司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因涉及关联方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故上表中所列关联方“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简化披露,范围为安琪集团、安琪集团控制的除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 注2:2024年7月,公司高管覃先武不再担任湖北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微琪)董事,故上表所列与湖北微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2025年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额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至7月。 注3:上表中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统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025 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明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2025年,公司同湖北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年度预计总额。公司同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420.15万元,比年初预计总额15,163.00万元增加1,257.15万元,超出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2%。超出部分主要受业务开展、市场情况及关联方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该差异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畴,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超出部分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因涉及关联方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故上表中所列关联方“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简化披露,范围为安琪集团、安琪集团控制的除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可能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1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271754605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熊涛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肆佰玖拾陆万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茶叶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农药零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粮食收购,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琪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10%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7HM70E9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林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万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农药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肥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农药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特珠医学用途配方食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饲料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集团持有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生物科技)100%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3安琪乳业(宜昌)有限公司 住 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东城路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MACDC6RF7H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剑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集团全资子公司生物科技持有安琪乳业(宜昌)有限公司6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4安琪集团其他子公司 西藏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安琪屈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宜昌焙优乳品有限公司、安琪生物(湖北)科贸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湖北安琪益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安琪珠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宜昌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宜红茶业有限公司、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湖北萧氏茶业有限公司、湖北昭君茶业有限公司、宜茶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宜昌清溪沟贡茶有限公司、宜茶集团(湖北)贸易有限公司、宜昌凯力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宜昌雾源茶叶专业合作社、宜昌香龙山茶叶专业合作社、湖北采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宜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萧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宜茶集团萧氏茶业(秭归)有限公司、湖北昭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萧氏生态茶业有限公司、湖北萧氏精制茶业有限公司、湖北采花茶品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公司,为安琪集团子公司或孙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后续子公司新增或减少,关联方名单自动变更。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合规经营的公司,交易金额总体可控,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或购买相关产品及商品、相关资产租赁及其他、提供或接受相关劳务或服务、接受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及商品等交易类别。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各项日常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公司一贯的必要性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6-004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6年1月23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述回购议案,公司将以14.8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9,8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共计740,028.00元(不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67,978,471元减少至867,928,67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1月24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高路 4.联系电话:0717-6369865 5.邮箱:gaolu@angelyeast.com 6.邮编:443003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6-003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9,8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86元/股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8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宜市国资考核〔2024〕5号),宜昌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4年9月9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147.6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万股,因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97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147.6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7.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9.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公司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0.43%,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二)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异动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确定如下: 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41元/股。首次授予后,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4.86元/股(15.41-0.55),并对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调动及退休人员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740,028.00元(不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7,978,471股变更为867,928,67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数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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