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达实”)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昌都达实及一致行动人刘磅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6,21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12.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8%,对应融资余额5,91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3,21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17.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8%,对应融资余额8,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