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409号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孙琳,财务总监沈宇智列席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苏成子、张馨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