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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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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固本强基” 上市公司提质前行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完善分红回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制度安排,加快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监会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明确多项“固本强基”改革任务,上市公司正步入价值成长与治理提升新阶段。
  市场人士认为,系列改革将系统性重塑上市公司发展逻辑,推动资本市场从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效益转变,从融资导向向投资与融资功能并重转型。未来,一个价值创造能力更强、治理结构更优、投资者回报更丰厚的上市公司群体,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激发并购重组活力
  开年以来,凯龙高科拟收购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控制权;艾迪药业再购南大药业股权,补流赋能HIV新药发展等案例频现……一批上市公司正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业务延展、技术整合或战略转型。
  这一趋势背后,是上市公司破解发展瓶颈的现实需求。和恒咨询创始人、市值战略专家徐朝华表示,当前一些上市公司面临价值创造链路断裂的发展瓶颈,传统企业转型滞后弱化价值根基,信息披露与市场沟通不畅引发估值背离,叠加缺乏多维评估体系,导致真实价值难以兑现。
  “并购重组正是破解这一困境的关键抓手,通过产业资源优化配置,可快速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价值链条的闭环重构。”徐朝华说。
  基于并购重组的价值,未来改革方向是明确的。相关改革有望聚焦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开源证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孙金钜表示,并购重组已成为连接资本市场与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桥梁。2026年,围绕新质生产力的产业整合、蕴含新模式的控股权变更,以及服务国家战略的央国企重组,将共同构筑起立体化的投资机遇图景,指引市场继续向“新”而行。
  “并购市场包容性持续提升。”孙金钜称,交易方案不断创新,动态估值调整、业务指标挂钩对价及“现金+股份+定向可转债”复合支付方式,适配高成长标的需求,助力交易达成与风险共担。
  完善重组全链条监管,严打“忽悠式重组”也是重要看点。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忽悠式重组”本质是借概念炒作牟利的市场操纵行为,核心症结在于缺乏产业实质、信息披露失范。建议构建多维度甄别体系,聚焦主业协同性与标的质地,警惕高溢价、超长业绩承诺等风险点,优先认可现金占比高、聚焦主业的并购行为,以产业逻辑与估值理性判断并购重组案例的投资价值。
  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需强化政策引导与制度约束,督促企业牢固树立长期股东回报理念,(下转A02版)

  (上接A01版)以真金白银切实回馈投资者,实现企业发展与股东利益共赢。
  资深市场人士桂浩明表示:“高频次、高比例现金分红,既是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的直接体现,也是股东回报意识觉醒、治理能力升级的标志。”这一趋势与监管引导方向高度契合,正重塑市场价值投资理念。
  除现金分红外,股份回购与增持是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传递发展信心的重要手段。2026年伊始,A股市场回购、增持潮持续涌动:东诚药业等公司发布股份回购计划,弘亚数控等公司披露增持计划,彰显对企业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心。
  中金公司研究部首席国内策略分析师李求索预计,后续上市公司有望更灵活地运用回购等工具,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公司价值和市场吸引力。
  与此同时,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市值管理工具也将被更多上市公司运用。“有关部门近年来一直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激励作为主要手段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加入市值条件、投资回报等市值管理相关考核指标的股权激励方案,有望更受市场欢迎。”荣正集团董事长郑培敏表示。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促进上市公司价值成长和治理提升,离不开规范运作的制度保障。
  证监会近期明确将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引发市场对后续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期待。
  郑培敏认为,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应聚焦股权结构透明度、董事会独立性、内控体系健全性及信息披露质量等核心问题。上市公司需立足公众公司定位强化治理自觉,包括健全内控,紧盯“关键少数”,建立动态缺陷监控机制;提升治理透明度,完善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以规范治理筑牢投资者信心。此举将推动形成“规则完善-质量提升-市场稳健”的良性循环,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完善发行上市与退市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是倒逼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振股东信心的重要环节。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健全退市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本质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为资本市场注入信心。
  他建议,通过完善司法救济机制、推动先行赔付制度化,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索赔效率,从根本上提升股东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度;同时,提升公司经营与治理的透明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让投资者“看清楚、投得准”。
  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约束,是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的关键突破口,制度篱笆正不断扎紧。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认为,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空前细化: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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