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6 年 1月 21日起,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湖南黄金(代码:00215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021-60231999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2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5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4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0231999)咨询。 基金列表如下: ■ ■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