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盛药业”)向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天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800万元,额度有效期间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止,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该授信项下具体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拟作为担保方为该授信额度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天府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债务本金为800万元人民币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春盛药业股东骆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念娟女士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的49%范围内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即反担保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元整,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春盛药业于2026年1月21日归还了天府银行贷款900万元人民币,至此,公司为春盛药业的担保余额变为2,46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春盛药业在天府银行申请的8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尚未提款,若该笔贷款提款后,公司为春盛药业提供担保余额将变为3,260万元,未超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限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9,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春盛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3,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2、2025-030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债务人: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及范围: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之和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期间系指债权债务发生时间,此最高余额指最高额担保期内发生的债权余额上限,而非发生额上限。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贷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国内信用证;(6)国际贸易融资;(7)/。 保证范围: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债务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骆春明、尹念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春盛药业应向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偿付的而由 康惠股份代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春盛药业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担保是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春盛药业在天府银行申请的800万元贷款尚未提款,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8,703.29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983.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48%。 后续,若春盛药业提用上述800万元贷款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将变为9,783.29万元,将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41%。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