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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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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01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变更。 ●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金额是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保证研发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补充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维持不变。 ●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摩尔线程”)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和投资总额,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万股,发行价格114.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605.2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5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了《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62132_A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前后变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新增摩尔线程为“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AI SoC芯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无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摩尔”)共同实施该项目。 ■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资源配置布局、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因素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调整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拟调整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605.23万元,低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并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足,确保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维持不变。 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合计数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维持不变。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02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648.71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内容。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3号),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605.2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5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了《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62132_A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的相关内容,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合计数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888.58万元,公司将进行置换。本次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截止2026年1月12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760.13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9,648.71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7,888.5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760.13万元(不含增值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62132_A01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888.58万元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760.13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此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06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000.00万元到15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下同)相比,收入增长幅度为230.70%到246.67%。 ● 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亏损95,000.00万元到10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收窄幅度为34.50%到41.30%。 ● 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04,000.00万元到11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收窄幅度为29.59%到36.3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公司2025年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45,000.00万元到15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1,154.05万元到108,154.05万元,收入增长幅度为230.70%到246.67%。 2、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亏损95,000.00万元到10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收窄55,828.83万元到66,828.83万元,亏损收窄幅度为34.50%到41.30%。 3、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04,000.00万元到11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收窄48,325.77万元到59,325.77万元,亏损收窄幅度为29.59%到36.32%。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上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43,845.95万元; (二)利润总额:-161,859.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828.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325.77万元; (三)每股收益:-4.99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专注于全功能GPU的研发与创新,持续推进产品架构快速迭代,成功推出旗舰级训推一体全功能GPU智算卡MTT S5000,其性能达到市场领先水平,并已实现规模量产。基于该产品构建的大规模集群已完成建设并上线服务,可高效支持万亿参数大模型训练,其计算效率达到同等规模国外同代系GPU集群的先进水平。但与部分国际巨头相比,公司在综合研发实力、核心技术积累、产品客户生态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得益于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及市场对高性能GPU的强劲需求,公司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关注度与认可度持续提升,推动收入与毛利增长,整体亏损幅度同比收窄。同时,公司依然保持高研发投入,目前仍处于持续研发投入期,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基于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04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额度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年度预计订单金额为新增订单(或合同、结算单等形式)的合计含税金额上限,下同; 注2:因订单签订后会以实际履行进度为依据进行账务处理,且部分订单实施周期较长,可能导致预计订单金额与该期间会计确认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下同; 注3: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供应商S2和供应商S1系同一控制下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的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1,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等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资产、技术服务等,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1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03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摩尔线程”)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出具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万股,发行价格114.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605.2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5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了《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62132_A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的相关内容,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合计数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因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银行、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上述费用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或划转。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据此,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公司财务部按月统计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待置换款项。财务部在支付后6个月内定期提出置换付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逐级审核,批准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四)保荐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05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科技创业园A座一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6日 至2026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会议资料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次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2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湖街道望京国际研发园I座3层 (二) 现场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邮箱登记方式 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report@mthreads.com)办理登记,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交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湖街道望京国际研发园I座3层 邮编:100102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599766 邮箱:report@mthreads.com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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