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3,579,943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原告是否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5日,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以侵权责任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法院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琼9023民初4257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次诉讼的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根据判决内容,未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鉴于海南筑华是否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琼9023民初4257号)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