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0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6年1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共计1650万元,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富热灌装容器有限公司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0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容器”)及全资孙公司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胶罐”)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共计1650万元,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富热灌装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热灌”)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1日 2、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9号2幢一层东南角及三层东南角 3、法定代表人:余晓辉 4、注册资本:8214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生产PET聚酯瓶胚、饮料包装容器(含PET聚酯瓶);普通货运;销售自产产品;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北京容器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8、被担保人北京容器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2日 2、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东二路9号院1号1层、2幢1层 3、法定代表人:余晓辉 4、注册资本:132万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饮用水罐、生产瓶胚;销售自产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珠海市中富胶罐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胶罐75%的股权,中富(香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胶罐25%的股权;本公司持有珠海市中富胶罐有限公司及中富(香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北京胶罐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8、被担保人北京胶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 年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二)北京中富胶罐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65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 年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全资子公司北京容器及全资孙公司北京胶罐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共计1650万元,全资子公司北京热灌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北京热灌法定代表人代表北京热灌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董事会授权北京热灌法定代表人代表北京热灌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北京容器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胶罐是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有助于全资子(孙)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63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