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被叠加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2026年1月2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6年1月22日开市起撤销因重整而被叠加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因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因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年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交投”,股票代码仍为“00220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情况 1.2025年10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作出(2025)云0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昆明中院终止对公司的预重整并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乐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0月27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昆明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公司开展了《重整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等相关工作。2025年12月24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12月25日,管理人向昆明中院提交了《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25日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上述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96、2025-132)。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2026年1月2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1月22日开市起撤销因重整而被叠加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审计,截至2024年度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1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因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5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