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005号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工国际技术创新中心的议案》。为支撑公司向科技型专业化工程公司转型,提升科研项目能力,同意公司成立技术创新中心,开展环保领域、智慧机电等实验室建设,构建覆盖工业化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双碳”目标实现。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全文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等值外币)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一、交易概述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和1月21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2、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等值外币),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含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工程款项、出口成套设备或服务等应收账款,总金额不超过16亿元(含等值外币)。 三、交易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公司(含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并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保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等值外币)。 保理费率: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按照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浮动,具体以保理协议价格为准。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交易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可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交易实施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保理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确定开展保理业务的具体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