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于2023年1月16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600万元整,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重为205.12%,借款期限为36个月。按照协议约定,中油金鸿应于2026年1月19日支付到期本金,截至本公告日仍未偿付,尚在协商解决方案。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持续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相关解决方案尚须时间,公司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同时,公司也将通过加强成本控制、加快应收账款回收工作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由于债务逾期事项,公司或将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