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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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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产品增加泰信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产品增加泰信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基金”)签署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泰信财富基金自2026年1月21日起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
  一、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新增销售基金: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客服电话:400-004-8821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avicfund.cn
  客服电话:400-666-2186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易商
  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6年1月24日解除限售(2026年1月24日为非交易日,解除限售的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6年1月26日上市流通),本次场内解除限售份额及场外解除锁定份额共计27,712万份,其中场内解除限售份额27,712万份,场外解除锁定份额为0份。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20,792万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25.99%。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48,504万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0.63%。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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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上述限售份额自2026年1月24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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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不存在场外份额解除锁定的情形。
  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一)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简称“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镇,共有三个物流园区,分别是富莱德昆山物流园一期、富莱德昆山物流园二期、富莱德昆山物流园三期,合计建筑面积427,172.93平方米。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项目可供出租面积为382,429.08平方米,实际出租面积为330,935.77平方米,出租率为86.54%,租金单价水平为1.20元/平方米/天,加权平均剩余租期为553.59天(以租赁面积加权),租金收缴率为99.9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动产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2026年1月1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888元/份。根据《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5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113,755,322.09元。基于前述预测可供分配金额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以发行价格2.628元/份买入本基金,以前述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13,755,322.09/(2.628×800,000,000)=5.41%。
  2.如投资者在2026年1月19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2.888元/份,以前述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13,755,322.09/(2.888×800,000,000)=4.92%。
  需特别说明的是:
  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导致投资者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提高。
  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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