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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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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之一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溪矿业”)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270,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3%。
  2、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于2025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沃溪矿业承诺的限售期限为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2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类型为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新增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即本次重组中交易对方沃溪矿业取得的部分新增发行股份8,270,254股。
  (一)注册批复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号),同意公司向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73,005,553股股份、向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9,844,74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并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亿元的注册申请。
  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新增股份189,473,684股,总股本由2,089,480,696股增加至2,278,954,380股。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登记的新增股份合计692,850,3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所登记的新增股份合计189,473,68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系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新增股份。涉及相关股份的具体情况及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沃溪矿业获得的公司新增发行股份合计19,844,749股。上述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且沃溪矿业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58.33%(系沃溪矿业于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上限占其取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对应11,574,495股)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其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沃溪矿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交易对方未来质押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如有),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安排,本次重组中沃溪矿业取得新增发行股份中的8,270,254股将在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解除限售。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沃溪矿业在本次重组中出具的承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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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上述承诺外,沃溪矿业无后续追加其他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沃溪矿业已经或正在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沃溪矿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2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270,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3%;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即沃溪矿业;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限售承诺。截至其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5-117),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49,98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回购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减少至2,278,604,4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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