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 2026-00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规范公司治理,适配股权变化与经营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5月22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2025-0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何明、林晓华、邱永志、尹强、徐强、乔一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曙光、吉利、潘鹰、周凯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中,吉利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3年。职工董事就任时间为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通过决议之日,其他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相关议案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明,男,汉族,1972年5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历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调度控制中心副主任、工会主席,四川思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四川思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26年1月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何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2.林晓华,男,汉族, 1985年6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林晓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3.邱永志,男,汉族,1970年8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四川蜀能电力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格瑞德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邱永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4.尹强,男,汉族,1973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历任四川省犍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四川省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乐山泰来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乐山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尹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5.徐强,男,汉族,1970年3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历任乐山广播电视台专职党委副书记,乐山农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徐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6.乔一桐,男,汉族,1994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
  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员,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咨询顾问,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干部。现任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干部。2024年4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乔一桐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曙光, 男,汉族,1975年8月生,民进会员,管理与科学工程博士。现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何曙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2. 吉利,女,汉族,1978年11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吉利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3.潘鹰,男,汉族,1973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2年5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潘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4.周凯,男,汉族,1975 年8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电气工程学院学术带头人。2025年11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周凯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获全票同意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6-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分项表决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明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晓华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永志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尹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乔一桐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6-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分项表决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曙光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利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鹰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凯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6-00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2026年2月5日(星期四)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04)。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6年1月20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12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5日 9 点00 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5日
  至2026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3经2026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6 年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
  议案2、议案3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2月3日、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联系人:王江荔 王斌
  2.电话(传真):0833-244580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