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03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立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23,499.51万元(含利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执行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邮崎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鸿钺商贸有限公司、金大健、胡晓琦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5)浙01民初2825号,具体详见公司第2025-065号公告;2025年12月4日,各方达成和解方案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具体详见公司第2025-084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因被告各方未履行民事调解书义务,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2026年1月16日,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浙01执139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本案执行标的为234,995,058.82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执行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