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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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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3人,代表股份467,369,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949%。其中: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451,23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76%。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185人,代表股份16,130,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7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90人,代表股份16,255,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9%。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724,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9%;反对5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2%;弃权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609,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89%;反对5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0%;弃权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1%。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50,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4%;反对766,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0%;弃权1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336,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60%;反对766,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59%;弃权1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2%。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5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18%;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72%;弃权1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55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18%;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72%;弃权1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0%。
  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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