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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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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0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54,773,567股,发行价格为4.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199,535.62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17,013,663.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185,872.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验资2022Y000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及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2025-08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合计14,596.74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7,292.52万元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7,304.22万元)全部转入其一般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并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各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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