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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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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情况: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对在2024年完成回购的8,364,853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15.06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1.2万股(具体以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和26日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9)。?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364,8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7%,最高成交价为9.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76,955.9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拟对在2024年完成回购的8,364,853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364,853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8,364,853股。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8,364,853股股份变更用途并实施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00万元到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493.18万元到12,493.18万元,同比增加61.22%到80.57%。 ●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00万元到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706.78万元到12,706.78万元,同比增加63.47%到83.0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00万元到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493.18万元到12,493.18万元,同比增加61.22%到80.57%。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00万元到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706.78万元到12,706.78万元,同比增加63.47%到83.09%。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作出的初步测算,未经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17,945.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06.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93.22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22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建设的生产性泊位投入使用,随着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区核心企业的开工率及产能逐步爬升,码头吞吐量和港口利用率大幅增加,公司港口业务板块利润显著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拟对在2024年完成回购的8,364,853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364,853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均无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2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3、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回购过程中回购价格会直接影响回购数量,回购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因市场情况导致公司股价长期处于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提请董事会审议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4.50元/股条件下,分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8,000万元人民币与上限10,000万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回购过程中回购价格会直接影响回购数量,回购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3.97亿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9.35亿元(未经审计)。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85%,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54%。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1月20日,经公司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内有效。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隋永峰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股东回报,公司拟对2024年完成回购的8,364,853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364,853股,并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因市场情况导致公司股价长期处于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提请董事会审议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4.50元/股条件下,分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8,000万元人民币与上限10,000万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回购过程中回购价格会直接影响回购数量,回购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5日 至2026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 1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6年2月3日至 2026 年2月4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14:00-16:00)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8806203 传真:0535-8806203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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