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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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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0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7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科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科信”)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拟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临邑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为该笔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4%。
  公司持有山东科信82.19%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山东科信经营稳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资产状况、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科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二、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现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全体委员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戴翔)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回购价格为4.30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陈继珍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经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一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宗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26年1月20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宗泽先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工作,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5,131,2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5,131,20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1,298,027,341股增加至1,303,158,54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298,027,341元增加至1,303,158,541元。
  同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03,158,541股减少至1,303,108,54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303,158,541元减少至1,303,108,541元。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并结合公司最新实际情况,拟对现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的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6年1月20日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6年2月5日下午3:00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03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科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被担保对象山东科信的资产负债率为53.32%。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130.08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净资产的15.62%,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46,130.08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693.81万元,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30,436.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2%;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科信”)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拟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临邑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为该笔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4%。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科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65768599B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山东临邑恒源经济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王新兵
  6、注册资本:1,100.80万元
  7、成立日期:2004年8月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山东科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2.19%股权,山东种业智科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7.81%股权。经查询,山东科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临邑支行
  3、担保范围:为确保债权人与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主合同债务人)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主合同)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年。
  5、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山东科信日常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支持山东科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山东科信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山东科信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公司持有山东科信82.19%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山东科信经营稳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资产状况、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不设置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130.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净资产的15.62%,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46,130.08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693.81万元,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30,436.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2%;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3,523.59万元、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20,280.60万元(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相关涉诉事项均已调解完毕)、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0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现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简称“公司及董高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险方案情况
  1、投保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授权有效期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委员、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0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4%,涉及激励对象1人。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03,158,541股变更为1,303,108,541股。
  3、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5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等相关公告。
  2、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部分员工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后续流程和激励对象认购数量等问题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就相关问题向员工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名单中激励对象资格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监事会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9月16日,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曲高新复〔2025〕6号),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共有38名激励对象(除上述2名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激励对象外)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与前述人员沟通确认,其中7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之后,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其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拟取消前述7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6、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247人”调整为“214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735.47万股”调整为“513.12万股”;同意部分激励对象的职务调整,并确定以2025年11月1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5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7、2025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214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1月11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0元/股。
  8、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0元/股。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2026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戴翔)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0,000股,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5,131,200股的0.974%,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0.00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由5,131,200股减少至5,081,200股。
  (三)回购价格及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及“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因此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无需调整,为4.30元/股。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涉及的资金总额预计为215,000元(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①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②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03,158,541股变更为1,303,108,541股,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无误,且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4.30元/股,并同意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0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继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陈继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继珍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继珍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其他岗位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陈继珍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即2024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5日)。截至本公告日,陈继珍先生持有公司109,600股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03,158,541股)的0.008%,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对陈继珍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情况
  鉴于陈继珍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经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一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宗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26年1月20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宗泽先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工作,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江宗泽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57883588
  电子邮箱:redsunir@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附:江宗泽先生简历
  江宗泽,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金融专业毕业,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券分析、证券从业、期货从业和基金从业资格。2012年7月至2016年8月,任中山证券武汉部投资顾问,首席投资顾问;2016年9月至2025年任东方证券武汉部首席投资顾问、财富顾问总监,并荣获东方证券2017年全国十佳金牌投资顾问;武汉新闻综合频道特约嘉宾、武汉广播电视台《巴菲时间》主讲人、武汉经济广播特聘嘉宾、上海证券报投顾之星撰稿。2023年起从事经济增长新引擎行业研究暨新质生产力行业研究,超60期科技行业深度、驱动因素、产业机遇、产业链分享。江宗泽先生拥有十四年中国证券市场经验。现任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江宗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07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5,131,2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5,131,20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1,298,027,341股增加至1,303,158,54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298,027,341元增加至1,303,158,541元。
  同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03,158,541股减少至1,303,108,54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303,158,541元减少至1,303,108,54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并结合公司最新实际情况,拟对现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的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0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太阳”)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3.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本次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3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登记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红太阳证券部)
  (2)联 系 人:江宗泽先生、王露女士、唐志军先生
  (3)联系电话:025-57883588
  (4)电子邮箱:redsunir@163.com
  (5)邮政编码:2113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5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适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受托人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投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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