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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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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意大利明阳前期与意大利公司Tozzi Green S.p.A.(以下简称“Tozzi Green”)签订了《意大利San Pancrazio项目风机供货、吊装及质保协议》,由意大利明阳为Tozzi Green提供风机,公司为意大利明阳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针对上述供货风机的运维服务,意大利明阳与Tozzi Green签订了《意大利San Pancrazio 45MW项目风机运维合同》(以下简称“《San Pancrazio项目运维合同》”),合同金额为16,170,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3,113.38万元。
  根据上述合同要求,公司需为意大利明阳提供《供应商母公司担保函》,即公司为意大利明阳在《San Pancrazio项目运维合同》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对供货范围内的风机运维服务提供无条件和绝对的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6,170,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3,113.38万元。
  保证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涵盖协议中所述的最终验收证书签署之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意大利明阳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意大利明阳与Tozzi Green签订的《San Pancrazio项目运维合同》,为意大利明阳在该合同项下的履约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对供货范围内的风机运维服务提供无条件和绝对的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6,170,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3,113.38万元。保证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涵盖协议中所述的最终验收证书签署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意大利明阳的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意大利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意大利明阳的担保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要,意大利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393,889.63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且不包括尚未触发担保责任的履约担保涉及的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01%;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3,307.8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3%。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现场及通讯出席8人,董事张启应先生、董事张瑞先生、董事张超女士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首席财务官房猛先生、首席风控官刘建军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适用)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案:无
  2、 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无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雨翔、段霏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明阳智能,证券代码:601615)自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相关各方正在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和协商。鉴于相关细节仍需充分协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交易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复牌。
  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且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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